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合同(详细版)要点甲方(委托方、需求方)委托乙方(承包方、服务方)为指定地点的室内空气、污染进行治理,甲方支付费用。费用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以下简称“本治理服务 ”或“治理服务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 1 条 治理服务的概况、范围及内容1.1 本治理服务名称:本治理服务地点:1.2 本治理服务概况:1.3 本治理服务范围及内容:1.3.1 本治理服务范围:本治理服务范围为全部室内范围(室内面积约㎡,包括但不限于木质吊顶、空调口、抽风系统、地板、地毯、涂料、墙漆、墙纸、吸音板、办公桌、柜子、椅子、沙发、木质门窗等室内全部装饰装修、固定物、可移动物体等)。1.3.2 本治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治理服务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高分子除味剂、甲醛清除酶、装修异味净、高效生物酶、光触媒等)、设备设施等的供应(包括运输、保险、卸货、搬运等)、保护、保管、治理作业(包括相关安全措施)、治理配合、检测(包括自检及第三方检测)、治理作业及检测过程中产生垃圾的清理及外运、验收、质保等全部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1)乙方负责对本治理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可能产生有害气体[如甲醛、苯系物、氨、总有机挥发物( TVOC)等]的污染源进行治理。(2)本合同范围的室内空气治理完成;同时由乙方承担费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按甲方指定的个点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加盖第三方检测单位公章或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原件(份),乙方确保前述第三方检测公司具有相关的检测资格和资质,否则,甲方有权重新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格和资质的公司进行检测,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对检测结果无异议。1.3.3 以上虽未述及,但依据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报价清单及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方案等)还包括的其他工作事项(本合同注明不属乙方承包范围的除外)。1.3.4 因甲方指令而需要增、减工作内容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价格未核定等)拒绝完成,若合同未有适用的单价,则在乙方服务同时由双方按合同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单价。否则,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完成,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