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据法复习重点一、法定证据制度1、含义: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 ,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裁判的一种证据制度。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1) 它是封建君主专制政治体制的必然产物。(2)它与纠问式的诉讼结构密切联系。(3)崇拜权威的思潮和封建等级制度是法定证据产生的社会及文化原因。3、基本内容: 被告人的自白;证人证言;书证4、特点:(1)法律预先明确规定了各种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2)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性色彩明显。(3)刑讯逼供是收集证据的合法手段。(4)具有明显的有罪推定思想。5、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法定证据制度因应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需要而建立,它取代神示证据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1)法定证据制度体现了人类的进步和理性。(2) 法定证据制度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规范性。 (3)法定证据制度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可预见性和权威性。然而,本质上它是反科学的, 是具有浓厚的封建性、 残酷性和反动性的一种证据制度:(1)法定证据制度违背了认识论的基本法则。 (2)法定证据制度束缚了法官的理性, 限制了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3)法定证据制度容易导致刑讯逼供泛滥。二、自由心证制度1、含义: 指一切证明力的大小和证据的取舍运用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 理性进行自由判断, 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2、内容:(1)法官判断证据证明力并决定证据取舍的依据是法官的良心和理性。(2)法官在认定案情时必须达到内心确性的程度。3、评价: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资产阶级与封建斗争的过程中逐渐确立并广泛适用至今,其优越性和进步性主要体现在: (1)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符合诉讼文明和民主的发展趋势。 (2)自由心证制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更好的在个案中实现司法公正。 (3)自由心证制度对司法制度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自由心证制度较之法定证据制度, 有其历史进步性,但同时也有其内在的局限性:(1)自由心证制度缺乏统一的认证标准或尺度,容易受司法者个人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司法认证实践中的混乱(2)自由心证制度以纯主观的“内心确信”真实为依据, 而不是以特定的客观存在性为依据,缺乏主观认识与客观事实真相的统一,因而在认识论上存在一定的缺陷。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可能滋生法官的主观擅断和司法腐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