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自卸车和自卸半挂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车文件、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自卸汽车和本公司生产的自卸半挂车(包括后卸自卸车、侧卸自卸车和侧卸半挂车)。1.3 具体车型及其主要技术参数纳入产品图样管理,本标准不再重复列入。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定,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汽车与挂车之后雾灯配光性能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整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汽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汽车驻车制动性能要求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自卸汽车性能试验方法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自卸汽车取力器技术条件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自卸汽车换向阀技术条件货车、客车行车制动性能要求汽车驻车制动试验方法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汽车油漆涂层道路车辆产品标牌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距3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要求整车要求自卸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改装用的底盘、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所有零、部件(包括自制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装配。外观质量、装备的完整性及运行安全技术的一般要求,应符合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应符合的规定。自卸车允许最大总质量和允许最大轴载质量不得超过原底盘车允许值的。自卸汽车的动力性、操纵稳定性、地形通过性、燃料经济性等应满足原底盘的规定。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一般要求应符合。自卸汽车应装设后视镜其安装要求应符合的规定。黑色金属外露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油漆涂层应符合的规定。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的规定底漆层厚度不低于微米,面漆层厚度不低于微米,漆膜外观要求光色均匀,允许有轻微“桔皮”但不允许有露底和严重的流痕。整车的漆膜应完整,不允许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