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据 标 注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 由 甲 方 编 订 ) : 甲 方 : 乙 方 :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互 利 共 赢 , 团 结 合 作 的 精 神 , 经 友 好 协 商 , 就 双 方商 务 合 作 事 宜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一 、定义与解释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 下 列 用 语 在 本 协 议 中 的 含 义 为 : 1.1 采 集 : 指 乙 方 受 甲 方 委 托 , 获 取 语 音 、图像及文本 等数据的行为 。 1.2 标注: 指 乙 方 按甲 方 提供的 标准, 对数据做出描述的 标示注记。 1.3 语 音 : 指 以音 频为 载体, 用 来表示语 言等信息的 声音 符号 。 1.4 图像: 指 对视觉感知的 物质再现, 包括图片和视频。 1.5 文本 : 指 书面语 言的 表现形式, 具有完整、系统含 义 的 一个句子或多个句子的 组合 。 1.6 客户: 指 向甲 方 购买指 定服务 或产品的 企业或消费者。 1.7 数据服务 : 指 在 本 协 议 项下 由 乙 方 向甲 方 提供的 任何语 音 数据采 集 、语 音 数据筛选、语 音 数据标注、图像数据采 集 、图像数据标注等服务 工作 , 包括但不局限于采 集 、筛选、转写、标注及测评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 二 、合作内容 2.1 乙 方 向 甲 方 的 提 供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语 音 、图像等数据的 筛选、采集、标注、转写、测评及其他数据服 务 。 2.2 乙 方 根据甲 方 对具体项目的 安排和要求,实施相关服 务 工作。具体项目要求可通过《具体工作说明书》说明。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1 乙 方 在本协议项下向 甲 方 提 供 的 数据服 务 仅供 甲 方 使用,甲 方 不 得将乙 方 的 数据用于 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禁止的用途。 3.1.2 甲 方 有权要求乙 方 根据本协议约定提 供 数据服 务 ,并监督乙 方 履行本协议的 约定,对乙 方 怠于 或未按协议实施数据服 务 的行为有权督促、纠正或予以制止。 3.1.3 乙 方 数据服 务 经甲 方 验收合格,并乙 方 依照本协议约定提供 相应有效发票后,甲 方 应及时向 乙 方 结算服 务 费用。 3.1.4 除本协议约定的 服 务 费外,甲 方 无需向 乙 方 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