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 1.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农机修理工。 1 .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量具和机械加工、焊接设备以及修理专用设备等,对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后处理、农用运输以及其他农事活动的机械和设备(以下称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人员。 1 .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 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 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 家职业资格一级)。 1 .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噪声、有毒有害(部分)。 1 .5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 .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 .7 培训要求 1 .7 .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3 6 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3 0 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2 0 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1 2 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1 2 0 标准学时。 1 .7 .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 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 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1 .7 .3 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 1 .8 鉴定要求 1 .8 .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 .8 .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 2 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3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5 )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