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 某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个 人 贷 款 管 理 办 法 ( 草 案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我 行 个 人 贷 款 管 理 , 促 进 业 务 健 康 发 展 , 根据 银 监 会 《 个 人 贷 款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 商 业 银 行 授信业 务 工作尽职指引》 和《 某 某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 、《 某 某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管 理 办 法 》 等规 定, 制定本办 法 。 第 二条 本办 法 所称个 人 贷 款 , 是指本行 各支行 、分理 处(以下简称营业 机构)向符合条 件的自然人 发 放的用于个 人 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贷 款 。 第 三条 各营业 机构开展 个 人 贷 款 业 务 应当遵循依法 合规 、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的原则。 第 二 章 贷 款 用 途 、期限和利率 第 四条 个 人 贷 款 用途应符合法 律规 定和国家有 关政策, 各营业 机构不得发 放无指定用途的个 人 贷 款 , 并要加强贷 款 资金支付管 理 , 对达到受托 支付条 件的贷 款 必 须 受托 支付, 以有 效 防 范个 人 贷 款 业 务 风 险 。 第 五 条 个 人 贷 款 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 )个 人 贷 款 资金不得进 入 证 券 市 场 (包 括 股 票 、权 证 及基 金买 卖 ); 不得用于期 货 交 易 、外 汇 买 卖 和委 托 理 财 等金融 性投 资; 2 ( 二 ) 个 人 贷 款 资 金 不 得 用 于 股 本 权 益 性 投 资 及 注 册 资 金 ; ( 三 ) 个 人 贷 款 资 金 不 得 用 于 房 地 产 开 发 ( 农 民 自 建 房 除外 ) , 不 得 用 于 土 地 储 备 。 第 六 条 个 人 贷 款 的 期 限 和 利 率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 第 七 条 各 营 业 机 构 应 结 合 借 款 人 收 入 、负债、支出、贷 款用 途、担保情况等因素, 合 理确定 贷 款 金 额和 期 限 , 控制借 款 人每期 还款 额不 超过其还款 能力。 第 三章 受理与调查 第 八条 个 人 贷 款 申请应 具备 以下条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