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任课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工作量考核(标准分30 分);第二部分:绩效考核(满分40 分);第三部分:出勤、办公纪律与卫生考核(满分30 分,出勤、办公纪律25 分,卫生5 分);第四部分:特别贡献奖(加分不封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量考核(标准分30 分) 1、每学期周工作量平均满16 个、记30 分,每少1 个工作量扣0.5 分,每多1 个工作量加0.3 分。 2、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周工作量=备课工作量+上课工作量+晚自习辅导工作量+作业批改工作量。(其中:备课工作量=周教案数×1/2。上课工作量=周节数×1。晚自习辅导工作量=周节数×2。作业批改工作量:语文课作业批改工作量=周节数×1.2×1/4。音乐、体育课作业批改工作量=周节数×1×1/6。其它课作业批改工作量=周节数×1×1/4)。 3、兼职工作量:专业科(部)负责人、班主任、科室一般兼职人员每周加2个工作量;负责实训室的教师每周加1 个工作量;兼多个职的合并计算。其余科、处、室、委干部的工作量由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4、带队外出实习教师的工作量:每天按 3.5 个工作量计算。 5、其他:体育教师每带一个早操加1 个工作量;组织文体活动训练的教师按实际课时加工作量。 二、绩效考核(项目总分220 分,占量化考核分40 分) 1、备课(40 分) 备课评价积分表如下: 项目 要求 标准分 教案完整 每堂课教案完整,无缺备现象。 15 分 备课内容 环节 有课题、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小结、作业布置。 5 分 教材处理 程序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和教学内容安排恰当,理论联系实际。 5 分 教法 教法恰当。 5 分 备注 1、教务处不定期检查备课本。 10 分 2、教案每少一节扣 1 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3、教案无编号扣 10 分。 4、以旧教案代替者作无备课处理。 2、课堂教学(含晚自习坐班)(70 分) (1)由所属教研科、部参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评分,分为 40 分、30 分、20 分三个档次,每科、部评出的第一档次人数不得超过本科、部总人数的 40%,第二、第三档次暂不在比例上作出规定。 (2)平时抽查若发现课堂秩序混乱,每次扣任课教师5 分。 (3)督导室和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随机听课,占总分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