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中 心 校 教 师 绩 效 工 资 分 配 及 实 施 方 案 (试 行 稿 ) 根 据 省 、 市 、 县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 在 实 施 规 范 公 务 员 津 补 贴 的 同时 , 统 筹 解 决 中 小 学 教 师 待 遇 问 题 , 提 高 中 小 学 教 师 工 资 津 贴 补贴 。 在 这 次 增 加 的 教 师 津 补 贴 工 资 中 , 分 为 基 础 性 津 补 贴 和 奖 励 性津 补 贴 , 对 履 行 了 岗 位 职 责 、 完 成 了 学 校 规 定 的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任 务的 教 师 , 全 额 发 放 基 础 性 工 资 。 奖 励 性 津 补 贴 , 作 为 教 师 绩 效 工资 , 由 学 校 统 一 管 理 支 配 , 以 体 现 岗 位 责 任 和 工 作 业 绩 。 为 了 调 动我 校 教 师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真 正 做 到 干 与 不 干 不 一 样 、 干 多 干 少 不 一样 、 干 好 干 坏 不 一 样 , 建 立 公 平 合 理 、 公 开 透 明 、 有 效 激 励 的 内 部分 配 机 制 , 根 据 《 牡 丹 区义务 教 育 阶段学 校 教 师 绩 效 工 资 考核分 配及 实 施 办法》文 件 精 神 , 结合 我 校 实 际情况, 特制 定 本方 案 。 一 、 指导思想 根 据 文 件 精 神 和 我 镇实 际, 在 上级核拨的 绩 效 工 资 总量内 , 以实 行 聘用制 和 岗 位 管 理 为 重点, 科学 安排, 建 立 符合 本镇实 际的 分配 激 励 机 制 , 充分 调 动 广大教 职 工 工 作 积 极 性 。 二、 分 配 原则 1.坚持按劳分 配 、 优师 优聘、 兼顾公 平 的 分 配 原则。 对 教 师 工作 量、 岗 位 职 责 、 工 作 业 绩 等进行 考核, 适当拉开 分 配 距离, 向一线教 师 、 骨干 教 师 岗 位 及 成 绩 突出的 教 师 倾斜, 充分 体 现 不 劳不得、 多 劳多 得、 优绩 优酬的 分 配 原则。 2.统 筹 兼顾学 校 内 部 各类人员 绩 效 工 资 的 分 配 关 系, 科学 安排, 构建 符合 我 镇实 际的 分 配 激 励 机 制 。 3.坚持“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的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