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体育教学规范要求 30 条(毛修改稿)090214小学体育教学规范要求是教师应遵循的教学行为规范,是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实现安全体育教学的必要保障。一、教学准备的要求第 1 条 熟读《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浙江省体育与健康课程指导方案》等教学指导文件,明确本水平各个教学目标的内容和到达点,以运动能力提高和身体锻炼为体育课程的核心目标,并努力实现运动参与、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等目标的达成。第 2 条 开学 2 周前要制定好水平计划、学年计划、学期计划和单元计划,各个计划中应包括: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材数量、进度安排、考核内容与方法、评价视点与标准。第 3 条 上课 1 周前完成教案设计。教案应包括:课次、课时教学内容、课时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其中包括:教学内容、时间安排、练习次数、教学方法手段、队伍组织与场地、学习氛围、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预计、器材、课后反思等)。第 4 条 要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主要教材具有适宜的技术难度;教学目标要有重点,要密切联系教材和教学情景,具有操作性和可检测性,表述要行为化。二、课堂教学的要求第 5 条 课前,按课时计划要求完成场地布置和器材准备,进行安全检查,要充分利用场地和器材,防止相互干扰。提倡让学生搬运器材并建立轮流值日制度。。第 6 条 上课铃响前,教师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在集队地点迎候学生。教师的服装要整洁,仪表要端庄、精神要饱满。第 7 条 上课铃响后,体育委员集合整队,检查人数并报告老师;教师跑步进入讲解位置,师生问好,教师做出勤记录;迟到的学生在向教师报告明原因后经教师允许入列,排在最后一排的排尾。整队要求快、静、齐。第 8 条 对因病、伤或和女生例病不能正常上课的学生,教师应安排见习任1务或适当的教学辅助工作。见习生未经教师准许不得擅自离开课堂。第 9 条 课堂常规完成后,教师要向学生简明扼要地进行课前讲解,其中包括本节课所要学习的内容、本节课要到达的教学目标、主要教学要求和安全行为规范等。第 10 条 教师要根据教材特点和教学需要组织合理的准备活动,准备活动中既要有一般的热身性练习,又要有专门的适应性练习,准备活动要符合针对性实效性、趣味性和简便性的要求。第 11 条 课堂教学结构要有准备、基本和结束三个基本阶段。准备部分时间是进行课堂常规和准备活动的时间,约占总时间的 20%左右;基本部分时间是教材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