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资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本中心代理全镇 17 个行政村、192 个村民组、11 个集体林场的会计业务。 一、严格执行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工作制度》、《会计职责》、《镇农村财务开支审批流程图》等相关制度,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挪用、坐支。村组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入账,开具专用收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资产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 二、“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对村、组集体投资项目建设,必须采取民主决策、公开协商和招标的方式进行,并签订承包合同,明确项目责任人。对工程资金达到 10 万元以上的项目,结算之前须经审计部门提供项目审计报告后方可报账,10 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镇项目办组织水利等部门审核,并提供验收现场记录单,施工对比照片,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时,必须以招标投标或者竞价方式进行,并签订经济合同,处置所得资金入账时,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 三、在制度建设中,结合市、县农民负担和财务检查,突出抓好村级不合理开支,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堵塞漏洞,针对村级误工报账不规范的情况,制定了村级误工报酬“一卡通”制度,对村级误工报酬统一造表,通过银行账号直接发放到户。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依靠制度完成工作,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四、土地流转工作有序开展,截止 2015 年 10 月全镇 17 个第 1 页 共 2 页村已完成新增土地流转面积 6300 亩,占 2015 年度任务 5350 亩的 117.8%,并对 13 个流转面积 50 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 4346亩进行了财政奖补申报。 五、土地确权工作,通过与协助单位的合作,完成了土地确权外业指界、审核、数据库建立等工作,已对古黄村承包户进行了颁证,下一步将逐步对其他村进行颁证。 六、继续作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5 年我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