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宗教局 XX 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务服务能力,转变政府职能 今年 5 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在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挂牌,原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自治区宗教事务局。为做好职能转变工作,我局制定了《自治区宗教局 2014 年—2017 年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现已完成以下工作: (一)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微观事务管理 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即是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将已承接的该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编制该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公开承接审批事项的目录、审批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宗教教职人员兼任、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等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市县两级宗教事务部门做好初审工作和审批落实工作。 2.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自治区宗教局和本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构建多级监管体系,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行政审批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深化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按照政务公开的新形势、第 1 页 共 3 页新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载体,实现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及时在自治区民委门户网站发布、更新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2.清理部门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权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按照程序送审公布。 3.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自治区宗教局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禁止体外循环,依法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自治区宗教局)充分授权;确保在办理每一件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都要做到依法审批、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