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电力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汇编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事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一步法律规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同作战能力,保障企业员工和企业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共创环境友好型和谐企业,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实事求是。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第 9号令)、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及特别重大事故处理的实施办法》。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生产区域发生设备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等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2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第 1 页 共 1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1 环境污染事故定义: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使当地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造成人员明显中毒、人群发生中毒症状的环境污染事故。2.2 风险分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由于自然灾害,以及在电力、煤炭的建设、生产等过程中存在废水、废气、废油、煤粉尘、危险化学品等废弃物质非正常排放的可能性存在,所以对厂界以外区域会有一定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1 组织机构**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主要由公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