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讲话稿(乡村债务清理分类) 第一篇:市长讲话稿(乡村债务清理分类)市长讲话稿 (在进一步开展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分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大家好,这次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根据国家部署,省综改办工作安排,2008 年我市结合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已对乡村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同时,对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了分类。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今年要在原有分类基础上,对公益性乡村债务进一步清理分类。据统计 2008 年我市审计锁定的乡村债务共计**万元,扣除 2009 年已化解的**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当年实际化解**万元,其中**万元是市政府债务)以外,剩余的**万元绝大多数是村级组织和乡镇政府的公益性债务,按照国家战略部署,这部分债务将逐渐化解,这将为减轻农民负担、村级组织负担、乡镇政府负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不仅是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更是消除农村矛盾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将直接促进农村事业的和谐发展。 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人员是要充分认识到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化解乡村债务的重大意义,充分做好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好党和国家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化解乡村 债务”这项惠农政策,为构建和谐和龙再作贡献。这次债务清理分类工作是下一步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的基础,意义非常重大,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掌握好清理分类的原则 (一)要以原清理锁定工作为基础。本次进一步清理分类公益性乡村债务,要以 2008 年审计锁定的成果为基础。 (二)要坚持据实核实。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分类,无论依据原分类进行的,还是从有关项目中分离出来的,都要通过追根述源,查账核实,将锁定后偿还部分减去,并将债务逐笔落实到债权人。 (三)做到公开透明。要将清理分类的公益性乡村债务、第 1 页 共 17 页债权人、农户尾欠税费及乡村垫交额度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界定好清理分类债务的范围 本次清理分类的公益性乡村债务,是指 2008 年已审计锁定的“旧债”中的公益性乡村债务,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发生的公益性乡村债务。具体包括: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 对 2005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发生的新债,要依据《国务院办公 厅 关 于 做 好 清 理 化 解 乡 村 债 务 工 作 的 意 见 》 ( 国 办 发[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