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纳税申报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国个人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从明年开始实施,尤其是年所得 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利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同时,也为下一步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以及建立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打下良好基础。如何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重要意义 20**年 10 月 27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扩大了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范围,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纳税申报。随后,国务院通过了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将“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明确为“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情形,并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依据上述规定及其它税收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本着“方便纳税人、调节高收入、便于税收征管、突出管理重点”的原则,结合 1995 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条款,制订了《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实施,对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扩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范围的决定,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职能作用,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营造诚信纳税的氛围;二是有利于确保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到位;三第 1 页 共 4 页是有利于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四是有利于加快个人所得税管理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过渡的进程。因此,全面贯彻《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个人所得税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解决多年来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难点和瓶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区各级地税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是我们非常好的机遇,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纳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