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在省统计局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一、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重大意义1.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是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有力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也明确要求,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省委五次全会作出这一部署,就是要以此为契机和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以及中央纪委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加快清廉浙江建设。车俊书记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总书记赋予的新期望,坚持政治站位高、认识层次高、工作标准高,以开展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为新起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设清廉浙江。省纪委书记任振鹤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可偏废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成长必备的“防疫针”,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的“助推器”。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要带头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在思想认识上再聚力,自觉做到高站位、深体悟、谨言行。2.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有效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极大地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但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开展警示教育,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以案件释纪,进行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一种重要形式。要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以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常态。3.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是省委对全省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这是省委对全省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组织对我们的保护。在2004年7月15日举行的全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会上脱稿讲话,给领导干部语重心长地算了“三笔账”,即经济账、法纪账和良心账。警示教育,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经常算算这“三笔账”,真正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真正做到公正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真正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从而使清廉真正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二、要坚持效果导向,使党员干部从警示中得到教育我们要把警示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和政治任务,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从违法违纪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防微杜渐,从警示中得到教育。我们要自觉用好警示教育这面镜子,通过这些典型案例,以此触动思想,触动灵魂。省委开展警示教育月的目的,就是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无论是省法纪教育基地展现的一些典型案例,还是待会要播放的警示片中的那些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领导干部,很多曾是我们身边熟悉的人。看到他们一夜之间陡增白发、迅速苍老、后悔莫及的样子,听到他们一声声发自内心的含泪忏悔,我们必须引起警醒,从中吸取教训。我们要自觉用好警示教育这面镜子,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刻对照,反躬自省。开展警示教育,决不能把教训当故事听,把案件当剧本看,而要把自己摆进去。腐败分子不是一开始就是坏人,他们从小恶开始,往往是一念之差,情面难却。所以要不断受教育,要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