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人车分流方案模板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教学、师生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X X 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定了中小学校园人车分流方案,以“人车分流、单向行驶、适度修宽、减少会车、定点停车、标识醒目、管理严格、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了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归口管理。保卫处是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他单位和部门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助做好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办法适用于校内教职员工、学生及因公或因私来校的外单位和个人。 二、校园道路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保卫处批准,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或从事其他非正常的交通活动。因建设需要在校园道路上开挖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在施工前三个工作日,将道路施工地点、时间、工期以书面形式报校长办公室,经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方可施工。经批准在校园道路上施工的单位,须在施工路段的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必要时应当指派安全员在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施工任务结束应及时修复、清理路面,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机动车辆管理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持有《X X X 机动车通行证》或持有门卫登记换发的《X X X 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学校教职工私家车主应及时到校保卫处办理《X X X 机动车辆通行证》。所有外来车辆,需在X X X 凭行驶证登记、更换《X X X 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出租车原则上不得入校,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和经学校特许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可不用换证。严禁证照不全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校园道路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学驾车。 第十一条规定了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的限速要求,包括出入校门时限速为 5 公里/小时,校内道路限速为 20 公里/小时。 第十二条要求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该自觉遵守校园道路安全管理办法,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同时,禁止在校园内鸣喇叭。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应该限速慢行,在通过十字路口、弯道和减速带时应该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夜间行车必须开启夜行灯。 第十三条规定了食堂送货和给养车辆的要求,包括按规定时间、时速和指定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