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局农机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政办函〔2011〕2 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度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度,全市共发生农机事故一起,死亡 1 人,无直接经济损失。没有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和突发事件,农机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我们继 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们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列入全市农机化主要工作目标,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农业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与各区县农机行政管理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逐级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区县农机行政管理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在明确岗位目标任务,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的基础上,通过不同形式把农机安全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机手,全市共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达到检验数的 100%。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监理机构、农机从业人员全员参与的立体责任体系。 (二)围绕安全生产年,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和《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第 1 页 共 5 页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通过整治,严厉打击了违法载客、酒后驾驶、人货混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报废及非法拼装农机上路行驶或从事作业等违法行为,有效的遏制和预防了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在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见人、不见农机,不准办证、挂牌,严禁为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超标农机注册登记入户,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准办理登记手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