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制办行政调解工作要点与法制安全工作总结(多篇范文)汇编法制办行政调解工作要点一、夯实基层基础,狠抓矛盾纠纷源头防范(一)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法律规范和健全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组织网络建设,确保有机构、有牌子、有阵地、有人员,有工作效果,让群众看得见、找得着、信得过、离不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二)深化基层网格化服务功能。要深化推广“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作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网格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格内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就地化解,确保格中矛盾“零隐患”,问题“零堆积”。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及县城南局、上游工业园(三)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根据中、省、市关于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的要求,对全县各类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体系的功能和作用(一)完善“三大调解”联动机制。要进一步明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既各司其职又衔接联动的工作责任,完善联动协调、无缝衔接运行机制,统筹解决机制运转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县法院、各乡镇政府(二)建立“诉非衔接”工作机制。要把推动“诉非衔接”作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升级版,积极搭建“诉非衔接”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第 1 页 共 3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纠纷解决资源,在确保人民法院履行依法裁判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的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法院、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三)探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对口指导,深化基层调查讨论,分析当前社会矛盾进展趋势,讨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体及内容,建立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三、强化工作措施,提升综合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一)全面培训行政调解员。要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与调解工作相关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调解员思想素养、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深化推广“案例工作法”,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