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1 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经院务会领导制定,全院职工大会通过,本院劳动纪律的详细制度如下: 第一条考勤对象:医院全体员工; 第二条上班时间: (1)8:00—21:00,夏季时间如有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各科室按每人每天8 小时工作制; (2)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按周排班,并将排班情况上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排班情况进行考勤,并把各科室排班情况报医务科及两位副院长; 第三条制定细节: 1.医院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若遇特殊情况当时忘记打卡时,应在当天或次日上报办公室调查核实后,由院办主任对具体人员进行补签到、签退;每忘记打卡一次而未办理补签到、签退手续的扣罚本人效益奖金10元,下午下班时忘记打卡又未办理补签到、签退手续的,按上班半天处理;严禁代打卡现象,如有发现代打卡者,每次扣罚代打卡人及打卡人效益奖金50 元;以上情况月达四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2.上班时间内不得吃早餐、零食、干私活,如发生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每次扣罚效益奖金5 元,当月累计三次,将警告一次,并追加扣罚50 元; 3.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脱岗(擅自离岗10 钟以上视为脱岗),如发生上述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每次迟到、早退5 分钟内(含5 分钟),扣效益奖金5 元/次;5-30 分钟内每次扣效益奖金10 元/次,30 分钟以上者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中途脱岗一次扣效益奖金30 元; (3)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0 分钟以上、中途脱岗三次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 (4)月内出现迟到、早退者,不能参加医院举办的本月个人优秀评选活动; 4.员工在上班时间如需外出办事的,须向部门主管临时请假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每次扣罚效益奖金20 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各科室人员不得私自调班休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必须书面申请,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请医务科长或经营部主任批准后方可调休,如发现违规调休者,每次扣效益奖金20 元; 6.各科室排班:自20xx 年元月1 日起,员工每星期上班时间为6.5 天,休息半天,一个月规定的2 天休息日必须在当月休完,按各自部门工作需要排班轮休,不提倡连休,不得跨月积休; 7.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天及以上,扣基本工资的300%/天,追加本月50%效益奖金,每月旷工达三天以上(含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