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溢油事故追责之难 中国环境污染普遍追究少 2011 年 09 月 02 日 15:14 《法人》 渤海溢油事故追责之难 中国的环境污染犯罪很普遍,但是受到追究的却寥寥无几,已经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康菲石油公司这一次同样会逢凶化吉、不了了之吗?针对康菲石油公司的生态索赔之诉其实只是渤海溢油事故中的一个小环节——除了环境公益诉讼,还有环境私益诉讼,除了民事责任还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除了国家海洋局有责任作为,几乎失声的渔业行政部门、农业部门一样负有作为的责任。这样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中,即使国家海洋局提起了生态赔偿之诉且获得了胜诉,就能说渤海溢油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理 文 本刊记者 马丽 8 月 25 日,蓬莱 19-3 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表示,蓬莱 19-3 油田溢油事故生态索赔已经启动,国家海洋局正在调动各方力量积极进行索赔的各项准备工作。8 月 30 日,国家海洋局对外称,北海分局已成立了索赔工作领导小组。这让此前普遍担忧生态索赔之诉不过是一种姿态的人士颇感意外。 但行政职能失灵、刑事责任落空、民事追究受阻,一开始就包裹着各种不了了之因素、在外界压力下才一反常态的“渤海溢油事故”能否成功挑战“不了了之”的怪圈,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双重检验。 1 行政职能何以失灵 行政失灵是导致各种社会重大事件不了了之首当其冲的因素,不同类型事故中行政失灵的表现不一,而渤海溢油事故的主要表现是信息不公开和行政部门的不作为。 截至 8 月 25 日,渤海溢油事故已经造成累计 5500 平方公里海面遭受污染,其中劣四类水质海面超过 870 平方公里,已有部分渤海周边岸线受到溢油事故影响。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在 25 日召开的渤海溢油事故处置情况视频通报会上将该事故称为“我国最严重的海洋环境生态事故”。 这样一起“最严重的海洋生态事故”如果不是 6 月 21 日某网友微博爆料,可能等不到现在就被肇事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石油公司”)在有关部门的默许下“内部消化”掉了。相比康菲石油公司对信息的隐瞒和对污染程度的轻描淡写,公众更多的愤怒来自于海洋主管部门与康菲石油公司如出一辙的表现。 国家海洋局就该事故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的时间是 7 月 5 日,此时距离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已经足足一个月。《法人》记者了解到,6月 4 日事故发生当天,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即接到康菲石油公司的报告,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