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化鹤煤集团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一、健全综合防尘队伍机构1.公司通风部配备 1 人,各矿通防科也相应配备 1 人,专职管理综合防尘工作。 2.矿井要成立注浆冲尘队或冲尘圆班组,保证人员能满足冲尘需要。3.矿要井在通风区设立测尘组,测尘人员按 3-5 人配备。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作经验,接受专门的测尘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为保证测尘工作的质量,测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调动。二、明确综合防尘管理责任1.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必须实行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生产矿井要建立专业防尘队伍,明确采、掘、机、运、通相关单位的防尘职责范围,并有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2.矿长对本单位防尘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防尘所需人员、资金和装备。3.总工程师对粉尘的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防尘规划和措施,安排防尘工程计划。4.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对防尘措施、工程的贯彻实施负监督责任,其他副职对所分管部门的防尘工作负直接责任。5.通防科对矿井粉尘防治工作负业务管理责任。6.生产、机电、通风等各部门都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粉尘防治工作负责,分片包干,明确职责,齐抓共管。7.矿井对防尘管路、防尘设施的安装和维护以及冲尘工作原则上划分如下。(1)防尘管路的安装和维护。新投产的工作面防尘管路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工作面验收时,一并验收和移交;掘进工作面的防尘管路由掘进单位负责安装,其它地点由矿指定单位负责安装。矿井主要防尘管路由矿指定单位负责维护,各分支管路谁使用谁管理;(2)防尘设施的安装和维护。井下所有防尘设施的安装,由矿根据实际情况由指定单位负责,设施的维护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管理;(3)冲尘区域划分。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至采区专用回风巷口由采煤队负责,掘进工作面自风机位置到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栅栏以外由掘进队负责;皮带巷、猴车道、煤仓上下口、卸载点上、下口由机电(运输)部门负责,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等由专职防尘队伍负责;地面煤仓由运销科负责;煤楼各矿根据责任范围划分指定专门单位负责。三、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1.凡新建、改扩建、开拓延深、采区准备、巷道掘进的防尘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所有防尘设计和防尘措施必须有通风、安检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设计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2.矿井地面必须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