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 1998 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 1999 」 40 号文)的要求修订的。本次修订的内容为 SDJ207 — 198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中第三章 "钢筋工程" ,并单独成册。本标准实施后,代替 SD207 — 198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中第三章 "钢筋工程" 。本标准对 SD 207 — 1982 《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中第三章 "钢筋工程" 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加了钢筋窄间隙焊接头,带肋钢筋挤压套筒连接,锥螺纹连接,直螺纹连接和气压焊接头等内容。根据 DL/ T 600 — 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的要求,增加了 "范围" 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两章,原标准中第三章 "钢筋工程" 修改为 "总则" , "钢筋材料" , "钢筋的加工" , "钢筋的接头","钢筋的安装" 等章节,共计七章四个附录。由于在施工中所采用的钢筋接头型式不同,其加工和安装的质量控制及检查要求也不同,具体要求已分别写人了相应的章节,故未单独设“质量控制与检查”章节。本标准内使用的术语、符号己在条款中进行了说明,因此未设“术语、符号”章。本标准的修订工作从 1998 年 12 月开始, 1999 年 6 月完成了标准的初稿, 7 月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讨论,根据讨论提出的意见于 1999 年 12 月完成征求意见稿, 2000 年 8 月根据收集的意见再次进行修改, 12 月形成送审稿, 2002 年 4 月 21 — 23 日由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和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标准的附录一,附录 B 是规范性附录。DL/T5169—2002本标准的附录 C,附录 D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瑞源、席浩、杨溪滨、洪镐、付少鹏、周炳良、晋元顺、李贵信、孙庚宁、张国权、张永公。引言SDJ 207 — 198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对我国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的不断发展,水电水利工程的施工大部分都已采用了招标、投标和建设监理体制,同时在水电水利工程钢筋施工中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工艺水平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许多相关标准也已进行了多次修订,原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施工的要求。为了使施工标准适应新的管理体制、施工技术、施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