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促进中医专科医院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总结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和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医专科医院自身特色,我局组织制定了《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和《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通用评审标准(2012 年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评审标准是各地开展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中医专科医院评审工作,不得自行调整标准。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附件:1.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 2.三级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 3.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通用评审标准(2012 年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一二年八月一日附件 1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一、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定期评价。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第二章 队伍建设一、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骨伤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二、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规范。二、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三、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