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024 汇编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1 号文件)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省委[]8 号文件)关于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的要求,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特制定《县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一、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开展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激励机制,促进法律规范管理,推动扶贫工作到村到户,提高扶贫开发效果,顺利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二、综合评价考核的对象综合评价考核的范围为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具体责任人为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三、综合评价考核的内容以整村推动工程实施成效为重点,综合评价考核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中央财政进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各种专项扶贫资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实施情况;扶贫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重点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成效。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各乡镇、整村推动村当年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整村推动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四、综合评价考核的组织实施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主持考核工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五、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综合评价考核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综合评价考核的位次。具体办法如下:(一)各乡镇在每年 12 月中旬以前上报下一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整村推动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批复下达到各乡镇。(二)各类考核指标的分值,分别由一个主要职能部门为主进行评价和测算。各项指标的评分综合运用年度检查和审计结果,注重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参考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次年 2 月上旬对考核结果组织综合评分排序。(四)各乡镇要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