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单位面对眩晕眩晕是一种不可测量的主观感受,可以认为这是一种人的感觉与周围环境之间关系的混乱。眩晕的感觉都相同,但病因可以有很多种(一项研究显示:144 个有眩晕症状的病人中得出了 46 种不同的诊断 )。这些引起眩晕的疾病可以是微不足道的小病,也可以是有生命危险的严重疾病 (很少 )。在诊断引起眩晕的病因时,没有简单明了的标准,但如果诊断清楚后往往又不需要药物治疗。关于眩晕, 在医疗界还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甚至在诊断的术语上也有不同, 这反映了有人只把眩晕理解为一种躯体症状,其实它既是某种器官的症状,也是一种心理疾病症状。一般来说,头晕可以分为4 种类型:眩晕 (说明有前庭疾病)、晕厥 (心脏原因引起的)、失去平衡感 (多种感觉障碍引起的)、轻微的目眩性头重脚轻或眼花症状(精神性原因引起的)。虽然这种分类有助于思考,但在基层医疗单位的很多眩晕病人的病因不属于这4 种不完全的分类之内。 尽管现在我们把眩晕理解为简单的躯体症状,但是大多数病人都能得到很好的治疗,而且除了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外,通常不需要其他的检查就能够做出诊断。一、流行状况、危险因素和照顾的可及性眩晕病人通常在基层医疗单位接受治疗,大约有2/3 的成年眩晕病人是由基层医疗工作者、 家庭医生和普通的内科医生为他们治疗。因为很多种疾病都能引起眩晕,所以有眩晕症状的病人很多。 眩晕是造成病人到家庭医生那里求诊的第5 大病因, 有眩晕症状的病人占所有病人的1%。有眩晕症状的人数随年龄的增大而增多,对于75 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说,眩晕是一种最常见的症状。一项研究结果表明:30%的老年病人曾经有眩晕症状,18%的在社区内居住的老年人在过去的一年里有过明显的眩晕症状(指的是眩晕严重到要去看医生,要服用药物治疗,或干扰了日常生活)。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因为眩晕需要住院治疗(只有1.5%的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治疗)或转诊治疗 (只有 4.4%),绝大多数 (占 89%)的病人只需要在家庭医生那里开一些药物(大都是常用药 )即可。引起眩晕的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包括一些常见的临床疾病:流行性感冒、急性胃炎、不良的药物反应、昏厥、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脑血管疾病以及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在 1972 年, Drachman 和 Hart 开展了一项调查研究,调查的对象是一个在治疗眩晕方面有特长的神经疾病诊所的94 位有眩晕症状的门诊病人。结果显示:9l%的病人都能得出明确的诊断; 38%的是由前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