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專任教師學術研究績效獎勵申請表98.8.1~99.7.31期間發表之論文或出版之學術論著、研究計畫及其他相關研究成果填表日期:年月日一、申請人資料申請人姓名單位/職稱是否為二年內新任專任教師□是□否請勾選所屬專業領域□自然□工程□人文□社會□管理□教育□藝術二、專業學術期刊敘獎點數作者、論文名稱、刊物名稱、卷期、起迄頁數、出版年月期刊類別自我評點 /說明系所教評會初審院獎審會複審校獎審會決審敘獎點數合計註:作者本人 粗黑字體 表示,學生以 Highlight 表示, * 表示通訊作者。三、專書、專章、譯著或人文領域之會議論文(凡有匿名審查証明者,請提供相關資料。如未主動提供資料者,則不予敘點。) 作者、著作或會議論文名稱、出版社或會議名稱、起迄頁數、出版年月著作類別自我評點 /說明系所教評會初審院獎審會複審校獎審會決審敘獎點數合計四、研究計畫敘獎點數計畫名稱、起迄年月、補助單位計畫類別自我評點系所教評會初審院獎審會複審校獎審會決審敘獎點數合計五、其他相關成果敘獎點數1.創作展演類成果說明2.專利名稱、有效日期、核准單位成果類別自我評點 /說明系所教評會初審院獎審會複審校獎審會決審敘獎點數合計六、特殊表現敘獎點數 (請提供相關說明,作為各級委員會敘獎之依據) 特殊表現相關說明自我評點 /說明系所教評會初審院獎審會複審校獎審會決審敘獎點數合計七、任期二年內新任教師院長敘點 /說明院獎審會複審校獎審會決審八、總敘獎點數合計系所教評會初審院獎審會複審校獎審會決審總敘獎點數合計本人所填寫資料均屬確實,且未重覆申請。申請人簽章:系所教評會召集人簽章:各院學術獎助評審委員會召集人簽章:校學術獎助評審委員會召集人/校長簽章:備註:1. 申請本研究績效獎勵須限於以國立東華大學專任教師身分發表之論文。已獲研究頂尖獎勵者,不得申請此獎勵。2. 期刊論文需正式出版,始得申請。申請研究獎勵之論文應以申請前一學年度內出版之研究論文為限。3. 已獲本獎勵之期刊論文、專章等,不得重覆提出申請。申請專書獎勵者,若書中有部份文章已獲獎勵,請附相關說明,以利審核。4. 會議論文之認定部分,依法規第五條第三項辦理,會議論文集僅人文領域之會議論文,經事後審查(須提供匿名審查說明),方可列入獎勵範圍。5. 若期刊論文等相關著作之作者有學生參與,請註明其學生之身份並出示相關証明文件或說明,如學生是否為其指導之學生、該文章是否為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