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联用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1 目的 为使仪器设备在两次校准的有效期内,关键仪器的关键量值维持良好的置信度, 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化学分析室××-MS 的期间核查3 职责3.1 分析工作人员须按照指导书进行作业,分析室技术负责人有监管职责。3.2 质量负责人审核期间核查结果并负责组织处理核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目。4 核查依据 JJF 1159-2006《四极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校准规范》 5 核查方法5.1 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通“电”运行。5.2 检查气路:检查气路系统是否可靠密封、 不泄露、报警器能否正常工作。5.3 检查计算机或带微机仪器功能键:当键盘输入指令时, 各相应功能键是否正常工作;检查仪器加热系统是否有残留物。5.4 质量轴调谐: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质量轴的调谐,参数应符合要求。5.5 检查稳定性:在 30min 内静态基线最大零漂移应± 0.006 。5.6 检查回收率: In\Bi表元素6 期间核查结果处理评定依据:以上方法作为评定仪器性能的依据是: JJF 1159-2006 技术规定,即要求:(1)氧化物离子产率≤ 3.0%;(2)双电荷离子产率≤ 0.006 ;(3)短期稳定性≤ 3.0%。(4)长期稳定性≤ 5.0%对以上检查结果,应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 , 完 成 后 统 一 归档。在期间核查过程中若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或评定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检修,检修后的仪器经检查或检定达到技术性能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9 核查周期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一般每隔六个月核查一次。10 相关记录《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