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心得之二 ... 收入分配不公,差距过大,在和谐社会的理念下,解决这一问题得到了更为强劲的支撑。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来为构建和谐社会搬去一块绊脚石。 当前中国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已经到了一个“节点”。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有数据显示,在 2005 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远在 3 倍以上;另一方面,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超过 0.4 的国际警戒线。此外,地区间的贫富差距也很大,中国东部最富省份与西部最穷省份的人均 gdp差距达 10 多倍。 当然,比这些数据更能让人产生痛感,更具有说服力的,还是直观的现实形态。一些社会群体之间矛盾突现,欠发达地区人们艰涩的生存环境,低收入者的无限悲苦目光,这些种种现实的困顿与苦难,最重要的肇因之一,就是收入分配不公。这也是对和谐社会的最大挑战之一,因为它破坏社会公平,影响社会安定,同时也影响经济发展的效益。而诸如“公平”、“安定”与“效益”这样的元素,恰恰就是一个和谐社会必备的因素。 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是和谐社会的核心。要想使这种利益平衡成为现实,就无法绕过纠正收入分配不公这样的选择。2005 年 10 月,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分配制度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首次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进行了修正;2006 年 5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收入分配事关每个人的利益,此次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将吸引更多人的关注目光。 尽管我们可以肯定政府在纠正分配不公方面的努力与决心,但理性告诉我们,解决分配不公这样的大课题,无法一蹴而就,第 1 页 共 2 页甚至,我们必须为解决分配不公做最困难的估量。毕竟,这一课题顺利解决,将意味着我们这个社会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博弈力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长久以来,诸如垄断性行业的高收入问题、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公车改革问题以及其它种种收入不透明问题尽管备受诟病,但这些事关他配的改革却始终无法得到实质性推进,无疑,这都为解决分配公平可能遭遇的困难提供了现实的警喻。 这是因为,当前造成收入分配不公,深层次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