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木腿正义》有感 程序正义万岁。 15 行管吕晨凯 冯象,上海人。出生于 50 年代,父亲冯契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1968 年上山下乡,远赴云南边疆,从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后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 《木腿正义》一书共收录冯象以前的 31 篇文章,其中上编16 篇谈法律,属于带有学术性的法律杂文;下编 15 篇谈文学,学术性较强,也包括一些访谈文章。 ——上述两则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 我们都会说,法律的目的是维护正义。可我们是否有想过,这里所说的正义,究竟是实体正义,还是程序正义呢。冯象先生在《木腿正义》开篇便阐发了关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关系的思考。 他以乐悉尔《假马丹行传》中的故事作为材料。有一个名叫马丹的人在与新娘白特兰完婚后突然离家出走。后来马丹的父亲去世了,留了一大批家产给他,并托马丹的叔叔彼埃尔照管。一天,马丹回来了。但是再后来马丹对遗产细节的追问使叔叔彼埃尔难以回答。于是彼埃尔收集线索发现这个新马丹是个冒名顶替的骗子,便告发新马丹,即农民阿尔诺。在庭审上新马丹巧舌如簧,对答如流,对指控一一辩驳。终于,一个木腿人即真正的马丹闯进法院,经过隔离提审、当庭对证、亲友指认,真相大白。阿尔诺被处以绞刑,焚尸灭迹。 这个看似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完美无缺,一个不少的案件,有人却从另一角度看出了不寻常:结合当时社会背景,妻子白特兰完全有可能为了摆脱活守寡、争取有夫之妇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主动接受新马丹。如此一来,即使阿尔诺受到法律制裁,但争议并非完美,作为妻子的白特兰,内心深处是背叛马丹的。另外,叔叔彼埃尔对遗产也存在着不义行为,在最后也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由此看来,真正的正义远未实现。 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承认,这个案件,实现了程序正义。第 1 页 共 9 页木腿正义是跛足的正义,来得太慢、太晚,但毕竟是来了,如我们常说的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确实,我们很多时候会在过程与结果的抉择中徘徊,我们纠结于过程的齐备,还是结果的满意。在许多方面,我们更倾向于后者,那句"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便试妥当又巧妙的证明。 实体正义讲究无罪之人无罪,有罪之人有罪,罪刑适当,量刑有据,这果真点出了正义要害,但我们真的实现得了吗。记得法理老师讲过:程序的正当性决定结果的妥当性。我们可以看到,"妥当"是修饰结果,"正当"才是形容程序,我深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