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使用的橡胶制品 FDA 标准 21CFR177.2600 http://www.pushi.com.cn 2008.04.27普什公司包材研发部翻译,版权所有 用于重复使用的橡胶制品,在本部分条件制约下,可以安全地用于制备、生产、包裹、处理、制作、处理、包装、运输或存放食品。 (a) 橡胶制品,从天然橡胶和/或合成聚合物以及本部分(c)段所述的辅助物质所制备。 (b) 用于重复使用的橡胶制品生产时采用的物质,其用量不得超过为达到橡胶制品特定效果所需要的合理数量,不得故意在食品中完成这种效果。 (c) 橡胶制品制备所用的物质,包括以下物质,均受到规定的限制条件的制约: (1) 一般认为在食品中使用或对食品包装是安全的物质。 (2) 与事先批准或认可的条款一致的物质。 (3) 本章 170 到 189 部分的法规条例中的物质,在这些法规条例的条款约束下,可以安全地用于橡胶制品。 (4) 本 段 (c)(4) 节 所 述 的 物 质 , 假 如 这 些 物 质 受 本 章174、175、176、177、178 和 179.45 部分的法规条例的约束,与这样的法规条例中的技术规格相符的话。 (i) 弹性体。丙烯腈-丁二烯共聚物(Acrylonitrile-butadiene)。溴 化 异 丁 烯 - 异 戊 烯 共 聚 物 ( Brominated isobutylene-isoprene),177.1210 部分所述的共聚物。丁二烯-丙烯腈-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Butadiene-acrylonitrile-ethylene glycol dimethacrylate),来源于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的单元不超过总量的5%)。丁二烯-丙烯腈-甲基丙烯酸共聚物(Butadiene-acrylonitrile-methacrylic acid)。丁二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共聚物(Butadiene-styrene-methacrylic acid)氯丁二烯聚合物(Chloroprene)。三氟氯乙烯-偏氟二烯共聚物(Chlorotrifluoroethylene-vinylidene fluoride )。乙烯-丙烯共聚弹性体,其中可含有不超过聚合物单元总重量 5%的 5-亚甲基-2-降冰片烯 (5-methylene-2-norbornene)和/或 5-次乙基-2-降冰片烯(5-ethylidine-2-norbornene)。乙 烯 - 丙 烯 - 二 环 戊 二 烯 共 聚 物 ( Ethylene-propylene-dicyclopentadiene)。乙烯-丙烯-1,4-己二烯(Ethylene-propylene-1,4-hexadiene)共聚物,来源于 1,4-己二烯的单元含量不得超过聚合物总单元的 8%。氢化丁二烯/丙烯腈共聚物(CAS Reg. No. 88254-10-8,由丙烯腈/丁二烯共聚物,通过对不饱和双键加氢改性: (1)不超过 10%反式不饱和双键和没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