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电力(000939)定向增发融资 18 亿方案的分析与评价一、融资方案的关键要点: 为提高凯迪电力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向包括凯迪控股在内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是利用当地丰富的稻壳、秸秆等 “绿色能源”作为燃料发电,属国家发改委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项目。同时,稻壳、秸秆燃烧后的灰渣可进行综合利用,形成生物质-发电-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并且该发电项目利用生物质燃料作为清洁能源,可大大减少当地对农业废料处理产生的环境污染,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的要求。 其中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的《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电厂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为平顶山市江岭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6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值得关注。 发行情况: 1、发行对象:向包括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其中,向凯迪控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发行股票数量的 30%,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发行股票数量 33.49%(即凯迪控股现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其他特定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QFII、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公司现有股东、外国投资者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2、认购方式:全部以现金认购。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000 万股(含 15,000 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18 亿元(含 18 亿元)。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5、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凯迪控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6、定价方式及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