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一、安全管理单元1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 5 条,《煤矿安全规程》第 3 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 2、7 条采矿许可证号:41000007305392007.09—2017.09;安全生产许可证号:(豫)MK 安许证字[2010]020104Y,2016.01.22—2019.01.21;营业执照:91410185580340094H 主要负责人于2017 年 3 月任职,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营业执照法人未变更。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变更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2011.06.27—2021.06.262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有冲击地压的矿井设置专门防治管理机构。《 安 全 生 产 法 》 第 21条,《煤矿安全规程》第283 条、228 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 4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8 条成立有五科一室五队,分别是:生产技术科(4人)、地测防治水科(3人)、通风防突科(4)人,、机电运输科(4人)、安全监察科(3人)、综合调度室(5人)其中 3 名监测监控人员、3 名监控维护人员)、财务经营科、物资供销科、综合办公室、职业卫生办公室。采煤队、无无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掘进队、维修队、机电运输队、抽探队。3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第 22条成立有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 1 名,有经纬仪、水准仪各一台,能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有规章制度,配备有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无无4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落实情况。《煤矿安全规程》第 4 条矿井建立有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并按要求进行了落实无无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5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