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 XX 年工作总结及 XX 年工作计划 一、2016 年工作总结 (一)民族工作 1、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利用简报、展板、会议等形式适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次深入 XX 县区善化寺社区宣传民族政策,向社区居民下发发放民族团结宣传画 100 多份,《**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1000 余份,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局领导组织 2 次机关党员民族宗教知识讲座,组织党员干部 5 次集体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争取筹划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今年对全市四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户数、人口数、“两委”班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为下一步精准扶贫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全年获得省民委发展资金 60 万元,各县区少数民族聚居村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资金的使用。全年我局多次深入聚居村,持续推进和监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对未能按期使用的县区,下发了督办函,督促其加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 3、筛选我市“十三五”少数民族特需品定点生产企业。 2016 年以来,我局按照全省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相关政策,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和帮扶机制,积极考察评估相关企业,帮助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做大做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需求,同时认真做好“十三五”少数民族特需品定点生产企业摸底、培育、筛选工作,使相关企业能够享受国家政策的扶持做大做强。 4、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2016 年,我局严充分发挥善化寺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作用,加强对社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帮助和管理,注重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并引导社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民族团结。8 月,局党员干部在善化寺社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交第 1 页 共 6 页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经验,努力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5、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检查。2016 年,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中秋,元旦等节期间我市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会同 XX 县区宗教局和市伊协人员、清真食品监督员对全市较大规模的清真饭店、清真牛羊肉专卖店和清真食品店进行了 2 次检查,检查过程中发放了《**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100 多册,未发生“清真不清”的问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