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范文大全] 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包括变更)21 天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注销 5 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变更)13 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延期、注销。5 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变更)13 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注销 5 天规划设计条件。21 天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24 天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14 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20 天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13 天注: 1、以上天数为法定工作日 2、此时限不含上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审批会签、补测地形图或工程放线、建设项目(工程)论证、公示的时间 3、建设单位中申报的各类规划建设项目自批或办结之日起,六个月内不领取有关资料,我局将按自动作废处理,相关资料不负责保管和退还。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须知 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2.为什么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1.哪些项目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3.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4.需要变更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5.其它需要办理的; 6.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提交的资料 7.申请选址报告;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一份; 9.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 3000 万以上、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 5000 万以上的需附项目建议书; 10.土地转让意见书及土地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 1 页 共 13 页 11.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2.用地范围的 1:500 地形图(特殊情况可使用 1:2000的形图)一份,并标注拟选址的准确范围; 13.建设项目涉及农地转用、消防、人防、环保、文物保护、民航、市政、园林、供水、供电、煤气、供热等部门的,必须时需附有关单位审查意见或协议。其中涉外项目,须有国家安全机关的审定文件,位于党、政、军首脑机关附近的项目,须有省市和军队保密部门的意见。 14.报件受理及办理时间 市政规划局在审批大厅规划用地窗口受理,在案卷受理后21 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批准同意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附规划设计条件及选址红线图一份。 2.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在 6 个月内到我局办理详细规划审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