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客隆(廊坊)有限公司出租、联营厂家迎建国60周年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保证“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的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廊坊公司和各出租、联营厂家的共同利益,防止各类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迎建国、保安全时间:2009年9月1日-----10月10日二、迎建国、保安全目标:保证各出租联营厂家在迎建国60周年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三、责任1、凡属本公司出租、联营厂家,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责任书时,安保部负责向承租联营厂家介绍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安全制度。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公司治安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的管理规定,以及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3、经常向本厂家信息员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查堵漏洞,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4、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将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5、出租、联营厂家经理是第一安全生产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区人员变更时,应重新到防损部备案。6、严禁发生偷盗商品、偷吃、私分商品、物品及奖赠商品的行为。7、教育员工,严禁在商场内以开玩笑为名,将商品转移他处。一旦发现视同偷盗,严肃处理。四、消防安全规定:1、出租、联营厂家员工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岗前培训、防损部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岗前培训的员工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专用电器设备。2、公司内的安全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材、配电箱、电器设备周边、防火卷帘门下,严禁堆放商品、物品或设置摊位。3、存放商品时,要与墙、柱、梁、顶、灯具,烟感探头距离不得少1于50cm,与喷淋头的距离不得少于90cm.4、各厂家要指定专人,对本区域内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防损部,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厂家承担。5、出租、联营厂家必须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可燃物进入卖场。6、出租、联营厂家的经营使用区域,为该厂家的防火安全责任区,厂家对其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如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设备设施损坏及连带他人财产损失和设备设施损坏的,应由事故厂家全部赔偿。7、因更改布局,装修改造,需动用明火(电、气焊)或易燃物品时,必须报防损部批准后,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备案,并备有灭火器材后,方可进行施工。8、出租、联营厂家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生产部门及防损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五、生产安全规定:1、出租、联营厂家员工不准在库房、商品暂存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存放可燃物品。2、出租、联营厂家使用加工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操作流程。3、出租、联营厂家的商品专柜,营业结束后,必须将所有专柜灯、广告灯关闭,插座卸下以确保安全。4、卖场内装饰施工时;厂家需要使用临时电源及电器设备时;厂家商品促销,需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向防损部申报批准后,由电工安装。5、出租、联营厂家指定负责人要坚持每天对自己的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防损部。6、营业结束后,要关闭本区域内所使用的临时电源,认真检查,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是否有可燃物,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项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配合整改。8、柜组内不得出现与本厂家经营无关的商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六、治安管理规定:1、保管好本厂家的商品,营业结束后,贵重物品要存入保险柜。保险柜、专柜加锁保管的商品,钥匙要有专人保管(保险柜、专柜钥匙不得在卖场内存放),做好班前和班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点。2、联营、出租厂家人员不准在卖场内出现谩骂、打架、斗殴及严重违纪行为。3、出租、联营厂家应对自己经营区域内的治安情况负责,2每日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并遵守本公司的各项治安规定。4、出租、联营厂家经理,应在员工上岗前,办好全部的手续并提前与商场内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使其员工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