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言 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7 年 6 月 14日)郭永祥 同志们: 这次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非常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部署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促进我省林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这次会上,林业厅、财政厅、监察厅、档案局的负责同志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作了安排,XX 县区、XX 县区的负责同志交流了经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中央*3 年颁布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开展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受农民欢迎,得到中央肯定。去年和今年中央两个一号文件,都对加快推进这项改革提出了要求。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 23 个省区市启动这项改革。我省于*4 年 7 月开始在 XX 市 XX 县区进行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已有近 50 个县开展这项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在全省推开这项工作。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我省和全国一样,在林业改革上也经历了较长时期的探索。从土地改革时期分山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山林集体统一经营,到改革开放初期实行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这些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林业发展,但是没有触动林业产权这个根本。由于农民对集体林地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未能真正落实,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第 1 页 共 7 页来,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投入难、科技兴林难以及“大资源、小产业”等问题突出,致使广大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紧日子。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通过“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