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7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25/3/72简述 一、培训目的: 通安全培训教育,使从业人员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知道安全生产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懂得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二、培训对象:从业人员。 三、培训学时 : 按照国家总局第 3 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五条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四、培训内容 :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 .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5/3/7325/3/74第一章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和法律法规知识 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和体制一、安全生产的方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安全第一”说明和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在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上。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之前,事先就充分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自始至终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和减少事故。“综合治理”是指要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25/3/75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和体制二、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 1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这是指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国家和企业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