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燃气公司职工)(1)2022年5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安委办【2022】7号文《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确定今年的安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同时我公司在5月26日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确定了公司活动方案。根据活动相关要求,洛阳站立即组织全员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明确各项活动责任人,同时组织在班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分享一点学习的心得体会。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安全规范要求的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式,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安全管理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超强意识”、“预防为主”是新《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管理上的重大体现,强调了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我公司建立的绩效考核机制,就是对日常的行为和操作起到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是事故“超强防范”的有效措施。安全是一个日积月累,持续不断的过程,作为企业的主体,我们重点抓好“三前”意识(“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树立“预防为主”的超前意识,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安全对于个人来说,就如健康平安一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人对于自然界是非常渺小的,人的生命很脆弱。珍惜生命、关注安全是我们时时刻刻要铭记于心的一项重要事情。工作中,我们要按章操作,多想几个“万一”,时时警示自己规避不安全的隐患,并养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习惯。最后,作为燃气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我们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小病不医、终成大患”。只有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运行;只有我们人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才能真正的消除和避免不可控事件的发生。“安全生产月”心得体会范文(公司职工)(2)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有关安排部署,公司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我更加了解了安全的重要性,安全就是幸福、是快乐、是健康,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前提。安全,更事关公司形象、事关公司发展、事关公司干部职工长久幸福。一直以来,公司把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来抓,于每年年初分别下发《安全生产一号指令》和《环境保护一号指令》,展示了抓安全的信心和决心,为公司今后安全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了遵循、明确了方向。公司开展的一系列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应急处置演练……都是在教育我们要提高安全思想认识,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警醒,清醒认识到安全是切身利益所在,是家庭幸福的根源。提醒我们要自觉履行安全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管理、认真查找身边隐患、做好巡检工作,不松懈、不麻痹、不懈怠,认真按照标准规范操作。同时,公司开展的领导干部上讲台、“大培训大学习大考试”以及其他培训活动,丰富了我们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我们要珍惜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用,做到学懂学深学透学精,把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不断巩固提高,才能更好的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无小事。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深刻了解了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责任性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知识能力欠缺造成的。假如多走几步路,假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假如系牢安全带,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只要每个人多留点心,只要对工作多一点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岗必尽职,尽职必尽责,无论身居何处,只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事故就不会发生,安全就会有保障。“安全”是一个永久的话题。和平安宁的生活需要安全、企业的发展需要安全,所以,让安全的警钟时常激荡在我们耳畔,勇于向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做到“时时处处想安全、人人事事讲安全”,只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