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讲话稿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国、全市因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不断,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虽然我区连续多年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伤亡事故,但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综合分析当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春节期间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热情高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禁改限”之后,老百姓购置、燃放烟花爆竹的热情逐年高涨,一些群众盲目追求“高、响、亮”,乐于燃放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二是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有待规范。突出表现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现象仍较严重,2012 年全区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 3586 件,今年 1 月,又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7 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1100 余件。三是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乐观,思想松懈麻痹,责任分工不清,配合协同不够,措施落实不力,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从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狠抓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二、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切实履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今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提出了全区 2013 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在这里对有关重点单位的职责进行再次明确:安监部门要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经营(零售)许可第 1 页 共 5 页证,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燃放区和禁放地点实施监控,并会同安监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供销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经营和安全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管理。交通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