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计划申报及领用制度 材料计划申报及领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物资管理,规范物资计划及领用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材料计划必须根据物资计划类别,按照各车间实际及月度消耗情况进行申报。 1.3 材料领用时必须按计划领用,并且做到当月领料,当月开票。 1.4 材料计划及领用坚持分级审批的原则。2 材料计划申报审批规定 2.1 材料计划分类 材料计划包括备品备件计划、药剂消耗计划、零星固定资产计划、工器具计划、电器仪表计划、外委加工及修理计划、安全消防设施和劳保用品计划、办公用品计划及车间日常消耗材料计划等。 2.1.1 根据项目的不同,备品备件计划又分为如下几种计划:技改、日常检修(含大小修)、紧急抢修备品备件计划。 2.1.2 药剂消耗材料计划可分为一般化验用药剂计划和生产运行所需药剂消耗计划。 2.1.3 单价在 2000 元以上、能够独立发挥作用、使用年限为一年以上的物资均属于固定资产,需按零星固定资产计划程序申报。 2.1.4 工器具(含试验、测试用仪器)计划。系指单价在2000 元以内的工器具的申请计划。单价在 2000 元以上的工器具属固定资产,需按零星固定资产计划申报。 2.1.5 电器仪表计划,指焦化厂内电器元件和各车间电器仪表元件计划。 2.1.6 外委加工及修理计划,指我厂确无能力加工及修理的。 2.1.7 安全消防设施和劳保用品计划包括。安全消防设施更换、增设计划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内规定的物资(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标准发放的洗理用品、特第 1 页 共 7 页批的劳保用品计划。 2.1.8 办公用品计划,系指车间日常办公所需要的用具及车间日常报表的计划。 2.1.9 日常消耗材料计划,指为维护车间日常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计划,例如:油脂类、棉纱、扫帚、墩布等。 2.2 材料计划编制的要求 材料计划由材料使用单位进行编制和上报,并注明用途。 各车间所报材料计划都必须经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并写明联系方式。 2.3 物资计划申报的时间要求 2.3.1 大修备品备件计划提前 6 个月申报;大修消耗材料计划提前 3 个月申报。 2.3.2 备品备件计划、药剂消耗计划、电器仪表计划每周五申报。 2.3.3 大(小)修期间,增补材料(急件)计划随时申报。 2.3.4 固定资产计划属于生产管理以外的每半年申报一次(即每年 6 月和 12 月申报)。 2.3.5 其它物资计划每月申报一次,即每月 25 日前申报。 2.4 物资计划的审批 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