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规划 “十一五”期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符合公共财政职能的要求,牢固树立服务与创新理念,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强化预算管理监督和财政收支监督,不断深化财政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积极推进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建设,较好地发挥了财政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十一五”期间财政监督工作回顾 (一)强化监督理念,促进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建设 2006 年以来,财政监督股为适应强化财政管理和深化财政改革的要求,始终贯彻监督与改革相结合、监督与发展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监督与完善政策相结合。从树立全新的监督理念出发,从符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和财政改革的特点入手,着力改变原有的财政监督模式,积极推进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建设,使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得到了较好的融合。 1、科学统筹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正确处理日常管理和专职监督的关系,积极推进财政“大监督”格局建设。一是加强计划管理,提高检查针对性,科学统筹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止了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提高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过程控制,提高检查质量。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并对计划执行进度进行及时跟踪和管理,保证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避免了财政检查的随意性和“走过场”,提高了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注重检查成果的利用,提升检查工作层次。坚持检查为管理服务、为改革服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意见和建议,为业务部门提供加强管理的对策和依据,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第 1 页 共 4 页服务。 2、监督服务管理,科学把握监督成果运用。财政监督坚持科学的监督理念,不断探索科学的检查方法,不断创新科学的工作机制,有机地把监督检查与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结合起来,提升了检查的层次。一是在检查的内容上,把握监督重点,关注热点、难点,把预算管理监督和财政收支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核心重点和关键予以安排,着力提高检查的实效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任务,重点安排了部门预算综合检查、涉农资金检查和社保资金检查以及关注民生的财政资金检查。二是在安排检查时间时,统筹考虑检查项目对预算编制、会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