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领导在全县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后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就业保障金征收和地税代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刚才,县政府副县长王同章同志、县政协副主席王明惠同志分别传达了 XX省人民政府 115 号令 XX 县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地税局王培民同志、县残联方勇同志也发了言。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征收保障金工作做为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劳动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劳动就业不仅是解决残疾人生活出路的根本途径,而且有助于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提高其自身的社会地位。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劳动就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我省颁布的《XX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经济组织,应当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1 年,省和 XX 市分别以省政府 115 号令和XX 市政府 5 号令颁发了《XX 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XX 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我县也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发了《XX 县区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了具体规定。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是给予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残疾人的一项特殊政策,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体现,也是解决残疾人生活出路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根本途径。这样,有利于倡导社会第 1 页 共 4 页文明、提高助残意识;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促使各单位均衡地承担义务;有利于残疾人选择适当岗位,充分发挥残疾人的聪明才智;有利于社会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我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1.5 万人,安排就业的任务非常繁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任务相当艰巨。地税部门作为政府专门的税费征收机关,机构健全,征收手段先进,征收网络完善,从别的市、县实行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看,征收效果十分明显,不仅加大了保障金征收力度,而且促进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