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关于进一步支持XX省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附件:昆明海关关于进一步支持XX省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支持XX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XX﹞11号,以下简称《国发11号文》)和《海关总署XX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按照“把好国门,做好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制定如下贯彻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深化对桥头堡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20XX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作出了关于“使云南成为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指示。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20XX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发11号文》,明确了云南桥头堡建设的发展战略定位,确立了20XX年及20XX年的发展目标,并明确了主要任务、工作重点,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桥头堡建设的政策措施。《国发11号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XX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促进XX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和国家进一步深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形势下,紧紧把握重大1历史机遇,加快把XX省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有利于构建我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陆路国际大通道,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有利于提升我国沿海沿边开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增加睦邻友好;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边远地区脱贫致富,推动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各族群众共同致富和边疆和谐稳定。第1页共6页作为把守国家西南门户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范畴,加大支持力度,全力助推云南加快桥头堡建设,是昆明海关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国发11号文》精神的必然要求。全关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这一重大历史机遇,不断优化监管与服务,全面落实“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现代新边关,努力推动XX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迈上新台阶。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支持桥头堡建设的力度(一)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大力推进以风险分析和企业分类管理为基础的进出口分类通关改革,巩固完善并不断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合作范围,优化作业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实施优先预约制度,并开辟专用绿色通道,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境外段出口物资以及境外电力合作开发等大型项目出口设备提供通关便利。积极推进集中申报、预约通关等措施,确保鲜花、蔬菜等鲜活2易腐产品以及其他特色优势产品及时通关。支持云南打造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会展之都,创新监管模式,为昆交会、南亚国家商品展等重大国际会展提供便利条件和配套服务。推广运用进出境机动车辆ic卡管理系统,支持云南加快推进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建立健全与口岸管理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增强口岸通行能力,改善对外贸易软环境。加强与周边国家海关贸易便利化合作,进一步协调海关单证和手续,努力推进《gms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的落实。(二)进一步推进口岸发展和边境合作区建设。积极支持云南优化口岸发展布局,完善口岸功能。协助云南做好口岸开放规划工作,紧紧围绕云南大通道建设、物流与经济发展规划等,研究提出符合云南特点、有利于口岸及边民通道规范管理和长远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全力支持云南建设重要的沿边开放经济带,积极参与研究论证,加强向海关总署的请示汇报,争取政策支持,为加快建设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缅瑞第2页共6页丽-木姐、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以及麻栗坡、耿马、腾冲、孟连、泸水(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言献策。支持条件成熟的边民通道适时申报建设成为对外开放口岸,积极配合XX省相关部门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和海关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