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安委办非煤矿山安全指导意见与市安监单位讯息公开工作总结汇编市安委办非煤矿山安全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上级要求和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年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总体思路。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进展理念,以巩固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为有效载体,深化贯彻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矿山安全基础工作,提高矿山本质安全生产条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落实安全治理措施和责任,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条件;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持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主要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监管人员,完善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矿山和地质勘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法律规范安全监管程序;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防范事故风险和减少事故损失;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依法打击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矿山。第 1 页 共 1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机构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要仔细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讨论解决安全投入、监管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各涉矿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特别是有地下矿山的镇办,应进一步调整充实矿山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矿山监管监察和执法所需的车辆和装备;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立起能够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的基层矿山监管网络,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有效防范各类矿山安全风险。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切实落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