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历年法律硕士复试笔试真题2006 年法律硕士专业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总体来说比较基础,有些题是太基础了反而不好答了,属于你知道但是说不清楚地那种,还考了几道选择题是关于西方法制史的内容好像,比如公法私法的划分是谁先提出来的实证主义和分析主义是谁划分的,我感觉好像指导用书上没有,有也是一笔带过的类型,还好是一分一个。)一、单选题20 道(每题 1 分)二、多选 5 个( 2 分)三、概念解释5 个1.不成文法: 不成文法( Unwritten Law )是指 非经 国家立法机关 以特定程序制定的,亦不以条文化形式 展示法律内容的,却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它包括习惯法(Common Law)和判例法( Case Law)两种形式。不成文法主要不仅指判例,还包括惯例。2.法律关系: 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法律编纂: 又称法典编纂, 是指对属于 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4.实体法: 法理学在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过程中,依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律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 (Substantive Law) 是指 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等。 程序法 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 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5.法律解释: 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四、判断分析4 个1.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宪法?人大常委会 提议修改全国人大通过1)对宪法的权利来讲,全国人大修改 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解释 宪法、监督宪法实施。2)立法方面,全国人大能够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常委会制定、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大会的闭会期间它可以对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立法权、宪法和法律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对 基本法律 可以进行 补充和修改 ,但 不得同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