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3-1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标准(甲级)序号内容服务要求1 管理处设置(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并设客服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两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在客服接待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3)配置办公家具、 电话、 电脑、 打印机、 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2 管 理 人员 和 服务 人 员要求(1)小区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有五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2)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3)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4)服务人员日最低配置标准:客服人员:1 人/200 户~ 300 户;保洁人员:1 人 /6000 ㎡~8000 ㎡(建筑面积) ;秩序维护员:3~4 人/ 每门岗 +1 人/5000 ㎡~ 7000 ㎡(建筑面积) ;绿化人员: 1 人 /10000 ㎡~ 16000 ㎡(绿化面积);维修人员: 1 人 /200 户~ 300 户,高层住宅小区不得低于 3 人。总建筑面积超过50 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各岗位人员配置可乘以0.9 系数。3 服务时间在小区管理机构每日不低于10 小时提供业务接待;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负责项目运行,及时处理各种临时或突发事件。4 日 常 管理 与 服务(1)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秩序、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各岗位工作标准和培训、考核办法。( 3)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装饰装修管理档案、日常运行档案、内部管理档案等),设有专职人员、档案资料室;归档及时、完整,便于查询。(5)使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管理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记录、收费记录。( 6)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 施工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相关装饰装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