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外出会诊的法律属性及民事责任研究[提要]医师外出会诊是一项我国特有的制度,能够推动医师流动、均衡医疗资源。 医师外出会诊关系是多种法律关系的结合体,医师外出会诊的法律属性直接关系着医师外出会诊制度作用的发挥,同时也决定了各方的民事责任。 医师外出会诊行为能够引发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其中,会诊医院在医师外出会诊引发纠纷中因当事人的不同主张而面临不同责任。[关键词 ] 医师外出会诊法律属性民事责任引 言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但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一直是阻碍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此,我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师外出会诊制度。会诊是一个自然概念。所谓会诊重点强调“会”,系指三人以上共同完成某事。辞海中 “会诊”意指,医疗预防机构邀请机构内外有关专科的医师会同诊察研究的一种诊疗工作方式,是解决疑难病症的诊断和医疗处理等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措施。医师外出会诊是“会诊”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①在现实生活中, 医师外出会诊广泛存在于医疗实践中,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提高医疗水平、优化资源配置、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然,医师外出会诊的法律性质以及如何解决由医师外出会诊引发的医疗纠纷尚未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亦鲜见相关理论研究。 本文将着重对医师外出会诊的法律属性及医师外出会诊引发纠纷的民事责任问题加以研究。一、医师外出会诊的法律属性医师外出会诊涉及邀请医院、会诊医院、患者和医师四方,在会诊过程中,四方的目的、行为以及四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均有所不同,因此,医师外出会诊关系是多种法律关系的结合体,包含邀请医院与患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邀请医院与会诊医院之间的法律关系、医师与医院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邀请医院、患者与会诊医院之间的法律关系。医师外出会诊的法律属性直接关系着医疗“馅饼”的最大化 —— 四方利益最大化,关系着医师外出会诊制度作用的发挥。医师外出会诊关系,尽管错综复杂,但仍有主次之分。通常情况下,医师外出会诊流程中, 患者与邀请医院首先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即患者前往邀请医院就诊, 此后邀请医院根据本院医疗水平和患者的要求发出会诊邀请, 会诊医院指派会诊医师与邀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