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流域防洪规划清江是一条雨洪河流,洪水基本上都由暴雨形成,暴雨集中在 5〜10 月,约占全年雨量的 70%〜80%,清江流域除金沙江中上段,雅砻江、岷江上游基本无暴雨外,其余 150 万平方公里广大地区均有暴雨出现,因此清江流域受洪水威胁的范围很广。在干流上游及支流的山区,有因暴雨引起的山洪及触发的滑坡和泥石流为害。干流上游及支流的中下游沿岸,有因江河洪水上涨漫溢造成淹没两岸河谷阶地的洪水灾害,干流中下游及支流尾闾冲积平原有因江河洪水泛滥或堤防溃决造成的严重灾害,滨海河口地区除受暴雨洪水灾害外又受风暴潮的侵袭。清江中下游平原地区承泄了上游干支流及中下游支流的巨大来洪,虽有比较宽、深的河道宣泄洪水,但安全泄洪能力仍远小于巨大洪水来量,平原区地面高程又普遍低于洪水位几米至十几米,因而是清江流域洪水灾害最集中,最严重,最频繁的地区,是清江防洪的重点。兹将建国 40 余年来清江流域防洪规划工作概述如下:一、防洪规划工作开展情况(一)清江中下游平原区 1950 年 2 月清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委会”,1956〜1988年期间又改为“清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简称“长办”,1989 年又改为“长委会”)成立后,在水利部直接领导下,即大力进行堵口复堤和堤防的整修加固工作,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基本资料整理搜集和分析研究工作,由于认识到消除洪患是治理清江的首要任务,因而即着手进行清江中下游平原区防洪排渍规划工作。当时根据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清江防洪工程极为薄弱的现状和建国初期国家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提出:(1)当前清江防洪的最高目的是“保证在 1949 年同等水位的情况下不发生溃决,争取 1931 年水位不发生溃决”。(1949 年或 1931 年的最高洪水位是在沿江两岸溃口后,平原区蓄纳了 300〜400 亿立方米或 500〜600 亿立方米的洪水后的水位)。(2)在还没有合理解决清江河槽所不能安全承泄的 300〜400 亿立方米洪水以前,必须按照中央“重点防护,险工加强”及“临时紧急措施”等原则去尽力减少灾情。据此,保障荆江大堤,武汉市区,两湖平原及沿江重要市镇的安全即成为当时的重要研究课题,为此 1951 年春拟订了“以荆江分洪建闸工程为中心,结合洞庭湖整理,荆江河床治导及中下游沿江全部湖泊控制的整体规划”。并从 1951〜1953 年先后提出和完善了治江三阶段的计划,即第一阶段以加培堤防为主,整顿平原水系,有条件的地方陆续兴建分蓄洪工程;第二阶段继续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