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东污水厂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第 1 卷第 1 册 投标书及附录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二 000 年七月 成都洛阳市自来水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洛阳市瀍东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工程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等有关工程文件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生效后以日历日计,20 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5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保证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规定递交。附录: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自带工商执照复印件,验明后放入投标书正本)。2、授权委托书(自带、验明后放入投标书正本)。3、投标单位简介;4、项目经理(设总)简介;5、拟参加本工程主要技术人员简介;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注意事项:投标书宣读时间应控制在 30 分钟之内。投标单位:(盖章)单位地址:成都市星辉中路 11 号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邮政编码:610081电话:3312076,3334490传真:3331442开户银行帐号:20700669,成都市建行二支行开户行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日期:2000 年 7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我 王志宏(姓名)系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洛阳市瀍东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投标活动,并在投标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投标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盖章) 日期:2000 年 7 月 8 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王志宏(姓名)系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李彦春(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洛阳市瀍东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李彦春 性别:男 年龄: 36 岁 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部门:经营处 职务:副处长 身份证号码: 510103196401174813 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