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在管项目人员配置标准一、项目经理助理级以上的人员配置标准1、公寓类(高层,多层,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1)建筑面积在 15 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360 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名)备 注1经理兼该岗位配兼职经理 1 名,兼职项目总面积不可超过 15万㎡或 15 万㎡以内的项目不超过 2 个。2副经理1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只配 1 名。若项目配置主持副经理的,可不设经理(兼)岗位,但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其他项目。3经理助理(2)建筑面积 15—30 万㎡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360—900 万元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名)备 注1经理1 2副经理1 3经理助理1建筑面积在 10 万㎡以上的,每增加 10 万㎡可增配经理助理 1 名。(3)建筑面积 30 万㎡以上或年可收入在 900 万元以上或平均物业管理费在 3.8元/月.㎡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名)备 注1高级项目经理或经理1高级项目经理监管的项目面积在 30 万㎡以内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3 个。2经理或副经理1 3经理助理2建筑面积在 30 万㎡以上的,每增加 5 万㎡可增配副经理或经理助理 1 名;每增加 10 万㎡可曾配经理 1名。2、别墅类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1)建筑面积在 15 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650 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1经理兼该岗位配兼职经理 1 名,兼职项目总面积不可超过 15 万㎡或 15 万㎡以内的项目不超过 2 个。2副经理1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只配 1 名。若项目配置主持副经理的,可不设经理(兼)岗位,但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其他项目。3经理助理(2)建筑面积 15 万㎡以上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650 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名)备 注1经理1可有高级项目经理兼任2副经理1建筑面积在 15 万㎡以上的,每增加 5 万㎡可增配副经理或经理助理 1 名。3经理助理13、非住宅类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1)建筑面积在 6 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300—800 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职级编制如下: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名)备 注1经理兼该岗位配兼职经理 1 名,兼职项目总面积不可超过 6 万㎡或 6 万㎡以内的项目不超过 2 个。2副经理1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只配 1 名。若项目配置主持副经理的,可不设经理(兼)岗位,但主持工...